市检察院召开“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新闻发布会

18.06.2021  11:12

  5月31日,市检察院召开“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守护校园周边安全情况,并发布办理的3起典型案例。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校园周边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隐患不时显现,严重威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天津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的决策部署,聚焦校园周边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等领域案件办理,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为校园周边公益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天空。截止目前,共办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29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8件,均得到了相关行政机关的积极回复采纳。收集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5件,立案22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件。

  发布会上介绍,为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集中整治,天津检察机关将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与未成年人保护有机结合,聚焦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违法行为,以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为重点,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监督手段,协同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为广大未成年人提供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河西区检察院专门针对辖区部分学校周边无证无照销售食品的违法行为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受到区食安办高度重视,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联合行动,并协调组织街道、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地毯式”排查20余次,随机检查50余次,治理校园周边流动食品摊贩30余次,并对发现的违法问题进行了处罚,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河北区检察院针对校园周边“五毛”食品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并持续跟踪问效,推动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整治。

  为充分保障未成年人上下学交通安全,从源头上封堵安全漏洞,今年4月,市检察院针对武清区检察院办理的两所幼儿园周边交通警示设施缺失公益诉讼案件,以点带面在全市部署开展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全面排查本辖区内幼儿园、中小学周边影响交通安全案件线索,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依法立案监督,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及时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有序通畅,行人出行安全。

  针对校园周边存在未取得专卖许可证销售烟草制品、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的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统一行动,集中督促辖区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形成了规模效应,促进行政主管部门同频共振解决问题,共查处违规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的校园周边商铺11家,确保未成年人与烟草“零接触”,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为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保护领域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市检察院主动向市委汇报工作,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为检察机关开展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检察机关积极创新司法办案方式,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圆桌会议等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将检察建议做成刚性,扩大办案影响力,确保监督质效,切实解决学校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积极推动司法办案抓点带面,强化“九龙治水”案件办理,厘清职责,监督促进行政机关“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的共同落实,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实现“办理一案、影响一片、教育社会面”。

  法治日报、检察日报、津云、澎湃新闻、腾讯新闻等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