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召开全市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

06.11.2020  16:57
    11月2日,市检察院召开全市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暨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精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宫鸣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批示和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荣获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河北区检察院、津南区检察院检察长通过本院视频会议系统进行发言,介绍本院抓基层、强基础,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的经验做法。   宫鸣在讲话中指出,基层检察院是全部检察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评价,主要来自于对基层检察工作的直接感受。要站在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推动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牢固树立重视基层、狠抓基层的工作导向,对标一流标准、打造特色亮点,着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新时代基层检察院,推动天津检察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宫鸣强调,要围绕市检察院党组提出的“一年打基础、两年大提升、三年创一流”目标,全市基层检察院要实现“六个新提升”。一是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在政治能力上有新提升;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上有新提升;三是加快人才培养步伐,在队伍素质能力上有新提升;四是更新执法司法理念,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效果上有新提升;五是加强开发利用,在智慧检务支撑效果上有新提升;六是坚持严管厚爱,在打造过硬纪律作风上有新提升。   鸣指出,基层检察院建设是一项系统性、整体性、长远性工程,需要全市各级检察院携手共进、久久为功。市检察院要加强顶层设计,加强统筹协调,及时为基层院解决实际问题。要结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基层检察工作年度专题研究报告机制,助推基层院建设行稳致远。要充分激发基层检察院内生动力,不断巩固发展本院工作优势,积极引导、鼓励基层首创精神,共同推动基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宫鸣最后强调,10月29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胜利闭幕。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把全会部署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奋力开创新时代天津检察新局面。   此前,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暨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10月14日在北京召开。会上,津南区检察院、河北区检察院荣获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教育培训室荣获“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全体检察干警在市检察院主会场参会;各分院和基层院干警在各院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