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余辆车漏检被注销登记 再买须摇号或竞拍上牌

11.02.2015  17:52

天津北方网讯: 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截至去年年底,本市已有万余辆机动车因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被注销登记,交管部门提示,被注销记录的小客车不能产生更新指标,车主如想再购车只能通过摇号或竞拍重新取得上牌资格。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4条第4款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由交管部门注销。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中也做出了相关规定。交管部门将对不按规定申领和粘贴检验标志的依法严格查处。此外,《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第31条规定,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登记管理系统中有强制注销记录的小客车,不产生更新指标。也就是说,车主如想再购车只能通过摇号或竞拍重新取得上牌资格。

交管部门提示,截至目前,本市还有10万余辆机动车已连续2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如在今年检验有效期前仍未领标也将被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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