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天津市检验检测机构统计调查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服务业统计 工作 的总体要求和《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2014 年度 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国质检认联〔2015〕80号)的有关要求,依据2015年度检验检测机构重点工作的安排,现就开展“2014年度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检验检测机构应高度重视,将统计、年度报告、社会责任承诺等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责成专人负责,按照时间节点及相关工作要求上报材料。
二、相关具体工作
(一)2014年度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
请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检验检测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登录国家认监委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http://qts.cnca.cn/qts2/)进行填报,2014年注册过的机构用户名为组织机构代码,2015年度首次获证的机构不在本次统计范围内。登录界面有填报视频培训等系统帮助,请自行下载学习,咨询电话:4006684166。
(二)实验室资源管理系统维护、更新及统计报表填报工作
按照《天津市实验室资源管理系统适用办法》的要求,做好实验室资源管理系统内信息的维护、更新,按时完成统计报表子系统季报和年报的填报工作。认证认可处将在监督检查及现场评审中将上述工作作为必查项。
(三)2014年检验检测机构年度报告工作
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检验机构主体责任,按照2015年度检验检测机构重点工作的要求,现推行检验检测机构年度报告制度,今后每年1月底前上报上年度报告。按照附件1“《2014年检验检测机构年度报告》提纲”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做出年度报告,数据应当真实、有效。
(四)2015年检验检测机构社会责任承诺工作
为督促检验检测机构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现推行检验检测机构社会责任承诺制度,今后每年1月底前上报本年度社会责任承诺。按照附件2“《2015年检验检测机构社会责任承诺》提纲”的要求,从遵守法律、规范运作、诚实守信、提升服务水平、创新发展、环保节能减排、员工权益、服务社会等八个方面做出社会责任承诺。
(五)检验检测机构基本信息调查工作
为了解《天津市促进实验室发展办法》,以及《天津市检测实验室发展指导目录(2013-2015)》的实施情况,现开展获证检验检测机构基本信息调查,请根据附件3《检验检测机构基本信息调查表》进行填报。
三、时间要求
(一)2014年度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各检验检测机构请于4月30日前完成系统报表填报。
(二)检验检测机构基本信息调查工作,各检验检测机构请按照所属行业领域具体时间要求将纸质材料上交认证认可处,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2015年检验检测机构年度报告和2015年检验检测机构社会责任报告工作请于同一时间上交纸质材料。各行业领域具体时间要求划分如下:
1.5月5日 市场监管委系统 上午 原质监系统机构
下午 原食药系统机构
2.5月6日 授权机构
3.5月7日 上午桩基、消防领域机构
4.5月7日 下午、5月8日建材、市政领域机构
5.5月11日 上午 卫生系统机构
下午 环保系统机构
6.5月12日 上午 煤炭领域机构
下午 无损、职业卫生领域机构
7.5月13日 其他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王健 沈宇 27182096 27182047
附件:1. 《2015年检验检测机构年度报告》提纲
2. 《2015年检验检测机构社会责任承诺》提纲
3. 检验检测机构基本信息调查表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