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楼宇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27.09.2017  13:05

根据《天津市楼宇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津财建一〔2016〕22号)要求,近期市中小企业局会同市财政局,对2011年以来楼宇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实施效果等进行绩效评价。此次绩效评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作为独立绩效评价实施单位。旨在通过定量化的绩效分析,形成完整可信的评价结论,总结目前楼宇经济发展的经验做法,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适应我市楼宇经济发展的合理化对策建议,为下一阶段研究制定推进楼宇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提供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