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第71次常务会议

12.09.2019  09:24

  10日下午,市长张国清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听取《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情况汇报,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要求。

  会议指出,《条例》5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同时也还存在组织推动不及时、执法监管不到位、协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5月至7月,市人大常委会组建执法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共检查点位305处,发现各类问题238个。要针对这些问题,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会议强调,要从构建良好社会生态的高度深刻认识施行《条例》的重要性,确保执法力度不减,扎实推进《条例》贯彻实施。执法队伍要下沉到基层,严格依法履职,加强重点领域和执法难点的研究,针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殡葬祭扫中的封建迷信活动等不文明行为制定有效措施,开展共享单车乱停放、社区私搭乱建、出租车违规运营等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加强巡查检查和采取智能化执法手段,提高治理的及时性、准确性、有效性。要加强市级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和应用,实现全覆盖监督、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加强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做好新增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和执法能力,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行政执法队伍。要发挥宣传教育引导作用,推动《条例》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单位,不断提升社会公众文明意识和行动自觉。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既要宣传文明行为,也要曝光不文明行为,营造全社会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氛围。

  会议还研究了加强规划和土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促进农业机械化、土壤污染防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