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为优抚对象发放供热补贴

13.01.2016  19:40

  为进一步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减轻供暖支出对其的影响程度,根据市民政局文件精神,武清区民政局为在乡伤残人员、“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五类人发放供热补贴。

  目前,我区已为4520名优抚对象发放定额供暖补贴每人460元。另外,集中供热的优抚对象可携带采暖凭证、供暖合同等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民政办提出申请,在定额供暖补贴基础上还能再享受集中供热补贴,最高不超过4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