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城多条道路路段事故多发 多措施确保交通安全

02.12.2015  10:37

   天津北方网讯: 当前正值冬季,2016年即将到来,针对目前的道路情况,交管部门除了强化路面安全执勤执法,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化路面重点违法专项整治外,以交通秩序整治、清除交通安全隐患、开展法治宣传等为重点,狠抓路面管控和隐患治理,确保重点道路行车秩序有效改观、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到位,重点车辆安全隐患及时“清零”,重点企业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全力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以保证整个冬春季节,尤其是春运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

  本市道路上事故多发路段

  津围公路

  103国道

  104国道

  112国道

  102国道

  宝白公路

  津歧公路

  津港公路

  外环线

  平宝公路

  各类违法行为简要分析

  -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多发生在晚间20时至23时之间,而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多发生在22时至次日凌晨4时之间,主要集中在各辖区饭店、酒店、KTV等区域。

  -货车载人则多发生在10时至16时的日间时段,主要集中在国省道。

  -摩托车无牌无证违法行为多发生在11时至12时之间,或19时至22时之间,以国省道为主要发生区域。

  -客车超员违法行为多发生在日间6时至8时以及15时至18时的早晚高峰时段,主要集中在国省道。

  -运载危险品未经批准违法行为多发生在日间10时至16时,部分发生在22时至次日凌晨4时左右,以国省道为主要发生区域。

  -校车违法行为多发生在学校上学、放学时间段,以学校周边为主要发生区域。

  严管高速公路通行秩序

  高速支队实行24小时勤务,启动全部执法站,每天投入一半以上警力,在泗村店站、高村站、翟庄子站、永定新河站、津蓟高速天津站等5处主要站点设置固定检查站,在其他重点收费站和服务区设置临时治理岗位,对7人座以上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坚持逢车必查,严厉查处客车超员、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及危化品违法运输等交通违法。完善管理设施,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尽快在高速公路入口及沿线设置客车2至5时禁行标志,在匝道入口提前增设指路标志和限速标志,以及分车速分车型行驶、严禁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等标志标线,加强指示、提示和引导。

  严治重型货车野蛮驾驶行为

  严格渣土运输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的运输时间、路线及行驶速度审批,进一步规范上述重点车辆通行秩序。秩序处、区县处组织各支队,认真分析辖区内货车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强超强会等野蛮违法行为的发生规律和特点,以快速路、外环线、高速公路、国省干道,以及各施工工地、物流集散地周边道路为重点,采用定点检查和巡查拦检相结合的勤务模式,集中开展路面整治行动。会同交通运输、工信等部门,对重型货车违法装载问题,特别是商品车运输车非法改装问题,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严查严重超宽、超长违法车辆。

  严厉惩处危险驾驶犯罪

  加大对旅客运输车辆、校车严重超员、超速和违反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化品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危险驾驶行为的路面查处力度,依法严肃追究违法人员的法律责任。秩序处、区县处每两周组织开展1次以上全市集中整治行动,各支队每周组织开展1次以上区域性集中整治行动,及时查处“三超一疲劳”、货车违法载人、危化品运输“四非”、客运车辆“四违”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持续加大对酒驾、毒驾、飙车、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治理力度,形成强大严管严查声势。

  严查农村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违法

  增设执勤站点,在赶集、庙会、民俗等活动期间加强交通安全检查,不定期组织开展临检行动,严查农村面包车超员、客货混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重点时段特别是农村地区周五、周日学生回家、返校高峰时段校车行驶路线的巡查管控,严格治理校车未按规定喷涂统一标识、超员、超速、酒驾、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杜绝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搭载学生上下学问题。

  严密公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

  各支队认真对照局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三年规划实施方案,加快推进西青、汉沽、大港油田、武清4个省际执法服务站建设,以及区县际流动执法巡逻车配备,确保年底实现两个100%的目标。进一步加快长深、塘承、滨保、京津塘高速电子监控设施建设,同步建设新建高速公路电子监控设施,扩大电子监控覆盖范围。各支队充分发挥22处缉查布控系统、111处省际和区县际电子卡口及18000余处视频监控作用,不断改进勤务模式,专人负责全天候开展网上巡逻及缉查系统违法数据分析、违法线索布控,通过网上网下联动治理,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警务效率,提升动态管控能力。

  严格清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

  安监处组织各支队,对“五个波次”统一行动期间“五类重点车辆”的隐患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排查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及交通违法未处理违法记录超过3起、违法记分超过12分的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客运车辆违反凌晨停运规定等隐患问题,逐车逐人摸清情况,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认真开展落地追查,确保消除隐患问题。同时,建立每周隐患筛查通报制度,采取调阅档案、约谈问责、现场督导等措施,加强检查,督促整改。对车辆逾期未检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督促车辆所有人立即办理年检、注销业务;对符合注销要求的车辆,立即予以注销;对违法未处理、违法记分超12分的,责令车辆所有人一周内办理“清零”手续;对不能及时办理的单位,逐车建档备查,严格按照《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规定》,采取行政措施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通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坚决防止不合格车辆、不安全驾驶人上路运营。

  严格清理重点企业隐患

  安监处组织各支队每月对全部运输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排查企业交通安全组织机构、安全人员配置、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运输车辆GPS动态监控、车辆日常安全检查等情况。对隐患突出、问题严重的运输企业,会同辖区交通运管、安全监管等部门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内部安全教育制度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制度。对限期内仍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采取挂交通安全不合格单位标志措施,书面向区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通报,建议行业主管部门责令企业停业整顿,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

  严格清理重点道路隐患

  事故处组织各支队每月会同区县安全监管、交通运管等部门召开评析会,对交通事故发案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事故规律及趋势。对辖区内主要客运线路、旅游景区交通事故多发,以及团雾多发路口、路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按照“一年治理两条路”的部署安排,主动向所属区县政府汇报,争取部门支持,形成工作合力,落实整改责任,实施综合治理。

  强化执法培训和对外宣传

  以《刑法修正案(九)》为主要内容,组织民警开展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相关办案程序和工作环节,提高民警执法办案水平。安监处组织各支队深入公路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校车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覆盖宣讲活动,对企业从业人员开展一次面对面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宣传行动,策划推出交通安全宣传周、宣传月等系列活动,并通过交通安全宣传阵地、交通安全主题教育基地等场所、窗口宣传展示,拓展全国交通安全日覆盖面,调动全社会力量,倡导文明交通,形成宣传新高潮。

  严肃曝光突出隐患问题

  进一步强化警示曝光,安监处对危险驾驶犯罪案例、今年以来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情况进行梳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每半月进行媒体曝光。同时,结合集中统一行动,组织记者随警作战,对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车辆、重点路段等源头安全问题予以曝光,强化舆论和社会监督。指挥室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双微平台,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行为,曝光隐患,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倒逼,推动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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