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中长期供求规划》通过专家审查

23.07.2015  17:35

  2015年7月15日,水利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水中长期供求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听取了水规总院关于规划成果的汇报,并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讨论,一致同意全国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成果通过审查。水利部副部长矫勇出席会议并讲话,水利部党组成员、总规划师周学文主持会议。

  矫勇指出,要充分认识全国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编制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重要意义,一是国家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对水安全提出了新要求;二是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加快推进,增加供水保障的压力;三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要求明确农业用水需求;四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保障水生态安全;五是水供求保障新老问题交织,亟待研究解决。他强调,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规划》必须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统筹谋划未来一个时期的水供求格局。

  与会专家认为,《规划》全面贯彻落实了节水优先的方针,按照主体功能区要求,以流域与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为约束,提出了科学调控水供求关系、重点区域供水保障方案和水资源调控政策制度;按照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要求,突出了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在水资源开发利用过度地区压减不合理用水量,在生态脆弱地区规划了生态水量保障措施。《规划》目标明确、内容全面、布局合理、重点突出、方案措施基本可行,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水供求均衡协调发展的工作,建议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上报审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林业局,水利部有关司局、流域机构等单位的代表,以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