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召开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

16.05.2016  12:36

  5月6—7日,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在南宁市召开。水利部对此次会议高度重视,陈雷部长专门作出批示,矫勇副部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张秀隆出席会议。水利部总工程师汪洪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陈雷在批示中指出,“十二五”时期,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水利改革发展大局和部党组中心工作,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开拓进取,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实施,水库除险加固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国有水管单位和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有力推进,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不断创新,河道采砂和河湖水域岸线管理全面加强,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逐步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初步建立,工程质量和运行安全稳定可控,为拉动有效投资需求、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抵御自然灾害、保障供水安全,维持河湖健康生命、建设生态文明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陈雷指出,这些成绩来之不易,凝聚着广大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者的艰辛汗水和突出贡献,他向同志们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陈雷在批示中强调,“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积极践行新时期中央水利工作方针,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按照部党组的部署和要求,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勤于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取得更大成效。要坚持生态优先,落实河湖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大力推行“河长制”,有序推进河湖休养生息,着力打造山清水秀、河畅湖美的美好家园;坚持建管并重,集中力量加快水利工程建设步伐,补齐补强民生水利短板,落实工程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符合我国国情、水情的水利建设与管理新模式,不断提升水利建设与管理的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坚持依法行政,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行业和基层监管,建好工程、管好工程、规范市场、保护河湖;坚持勤政廉政,健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体系,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着力打造精品工程、阳光工程、廉洁工程。

  矫勇系统总结了“十二五”期间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对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十二五”期间,水利作为国家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领域,投资规模再创新高,总投资超过2万亿元,水利建设全力提速,水利管理全面加强,水利改革深入推进。面对新挑战,各级水利建设与管理部门负重前行、敢于担当、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全面完成大规模水利建设目标任务,持续强化水利建设和运行管理,全面加强河湖管理,大力推进建管领域改革攻坚,着力加强水利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矫勇指出,“十三五”期间,水利建设与管理既面临严峻挑战,又面临重大机遇。各级水利建设与管理部门必须深刻领会中央对水利工作的新要求,必须以五大发展理念统领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清醒认识大规模水利建设带来的新挑战,以改革精神解决水利建设与管理的新课题。

  矫勇对扎实做好当前和“十三五”水利建设与管理重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他强调,“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的关键时期。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必须积极践行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按照2016年水利厅局长会议的总体部署,抓好当前和“十三五”时期的重点工作。一是强力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各地建设与管理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快工程实施,确保质量安全,强化监督检查,全力以赴完成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任务。二是全面提升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运行安全与廉洁监管水平。要把严格质量管理作为重中之重,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强化水利建管领域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改进监督管理方式,不断提高监管水平,保证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与廉洁。三是切实加强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各级水利部门必须以改革为动力,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体制机制,创新河湖管理体制机制,大力推广“河长制”,强化河湖规划约束,规范涉河建设项目行为,进一步加大河湖管理和保护力度。四是严格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各级水利部门必须把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放在突出位置,激发市场活力,维护市场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为水利建设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矫勇指出,“十三五”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任务艰巨,广大建管工作者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必须要切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加强作风建设;树立担当意识,强化工作责任;坚持改革创新,提升工作水平,坚持一岗双责,防范廉政风险,全面做好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

  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汇报了2015年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按照2016年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精神和部党组总体要求,对2016年度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十余家单位围绕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运行管理、河湖管理以及全面深化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改革方面等进行了交流发言。会议围绕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领域的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进行了分组讨论。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等工程建设管理、运行管理和河湖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部直属重点工程项目法人单位,水利部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