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务局召开供排水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确认会

16.03.2017  16:34

日前,天津市水务局召开供水、排水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确认会,水务局水政处、供水处、排管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会议指出,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理性、计划性、科学性,清晰行政管理依据等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也为各管理部门提前规划好年度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打好夯实基础。

按照天津市水务局党委扩大会议明确的重点任务要求,水务局水政处对水务局局执行的市政府发规范性文件和局发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了全面清理。在对供水处、排管处报送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进行整理审核的基础上,会议对26件涉及供、排水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进行了逐项审核确认,确定了“继续有效”、“重新修改”、“宣布失效”、“废止”等最终清理意见。经确认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的,拟纳入局规范性文件清单;经确认需修改或重新发布的,结合2017年水务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立法项目征询工作,由起草责任部门及时申报计划,确保不出现管理依据空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