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社会各界反响积极

22.10.2015  11:57

  天津频道 10月12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文公布了《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同时,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通过座谈会等方式征求市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基层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在为期10天的时间里,各界群众对草案征求意见稿反响积极,从不同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截至21日18时,共收到具体意见和建议200多条。

  广大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市民对草案征求意见稿总体给予充分肯定,普遍认为制定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非常必要,必将为建设美丽天津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大家希望条例尽快完善、及时出台。有的专家学者表示,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防治任务重,立法难度大,征求意见的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适应了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新情况、新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是一部全面而有力的法规,希望尽快通过施行,开启天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新局面。有的代表认为,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制定是社会各界的共同愿望,希望条例顺利通过,并与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绿化条例等法规一起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尽快实现人民群众对于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的美好期待。

  广大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市民还积极建言献策,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一些修改完善的建议。主要集中在:一是强化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进一步细化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强化行政问责规定,促进严格执法,以保证水污染得到切实治理。二是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完善公众举报监督机制,对公众举报的违法排污行为要及时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公众反馈,进一步完善表彰奖励机制,对在水环境保护方面成绩显著和积极举报违法排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大奖励力度,切实调动和保护公众参与水污染治理的积极性。三是突出科学技术在水污染防治中的作用,推广和应用先进、实用的水污染防治技术,充分运用科技手段防治水污染。四是进一步强化地下水水源保护,完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加大对污染地下水行为的处罚力度。五是加大力度解决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问题,加强农业种植中的污染防治,进一步规范畜禽和水产养殖的水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六是强化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借助京津冀协同发展之力,健全水污染防治上下游联动机制,强化区域水环境治理,共同做好流域污染治理和水环境保护。七是进一步完善法律责任规定,加大惩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细化处罚标准,提高法规可操作性。同时,对情节严重的水污染行为采取更加严格的制裁手段,避免以罚代管,保证水污染治理真正见到实效。

  据悉,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正在对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的梳理和分析,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然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三次审议。(完)

[责任编辑: 金鑫 ] [编辑: 金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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