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分解绿建和建筑节能任务

29.04.2015  17:12
      近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绿色建筑暨建筑节能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2015年全省绿色建筑暨建筑节能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分解工作主要包括建筑节能分类面积和节能量分解、专项工作分解两大类。其中,建筑节能分类面积和节能量分解任务主要包括新建建筑节能、太阳能光热、浅层地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四类;专项工作任务主要包括绿色建筑、新增能效测评、节能运行监管等八类。
  据了解,在建筑节能分类面积和节能量工作任务中,苏州、无锡、南京分别占全省份额的19.5%、15.5%及14.3%。截止到2014年底,全省建筑标识项目共6056万平方米,距《江苏省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确立的“十二五”完成1亿平方米绿色建筑的目标约差4000万平方米,结合2015年全面实施《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实际,将专项工作分解任务中2015年全省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目标确定为4000万平方米。其中,苏州该项工作任务为450万平方米,南京、无锡、盐城该项工作任务为400万平方米,其余各省辖市工作任务为350万至200万平方米不等。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确定的分解任务,制定本地区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按市区、辖县(市)进一步分解细化,明确相关部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年度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任务。同时,要强化对建筑节能统计重要性的认识,善于应用统计数据客观反映当地建筑节能工作情况。建立建筑节能统计联络员制度,省市县都要安排专人负责建筑节能统计工作,对收集的数据进行甄别,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按期完成数据汇总上报。各省辖市要在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任务分解目标完成情况上报。逾期未报或上报数据不全的,视为未完成该项工作任务,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