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委召开全面规范治理公路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

31.05.2016  18:26




2016年5月26日,市交通运输委组织召开了全面规范治理公路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以及2016年5月13日国务院组织召开的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部际联席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听取了5家建设单位、5家施工单位关于农民工工资管理情况的汇报,部署了我市治理公路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要内容、工作要求,责任分工等工作安排。魏宏云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委工程处、市公路处、市高速处、养护工程处、质监总站、4名公路建设单位、在我市从事公路工程建设任务的主要施工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指出,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关广大农民工群体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近一段时期以来,中央对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部署要求,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摆在了更高的位置。经过多年努力,我市在公路工程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部分项目、部分单位仍有发生,各单位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切实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努力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贯彻落实好国务院2016年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一是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做到建设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监管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主体责任,分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二是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建立进出场登记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管理台账,每月按期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三是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措施,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实现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建立银行代发工资支付模式,由银行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实行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探索推行业主担保、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四是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五是立即开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工作。六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对贯彻落实国务院2016年1号文件不到位的单位,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欠薪的单位,以及引发集体上访讨薪等突发事件的单位,记入黑名单,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对其市场准入、投标资格等进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