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狠抓五方面治理细化十九项措施贯彻落实全市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15.06.2015  15:08

津南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扬尘、燃煤、重点工业行业、机动车、水环境等五方面污染治理工作(共十九项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为全面完成今年治理任务,切实提升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力度

1.加大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力度,全面落实“五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责任单位:区建委、区房管局、区水务局、区公路局、各镇人民政府)。

2.对建筑施工工地采取红外视频监控手段,加强监管(责任单位:区建委)。

3.对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排污实行差别化收费制度,利用经济杠杆促进扬尘治理(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4.全面治理裸露地面,力争实现“黄土不见天”的目标。(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

5.全面治理煤堆、料堆、灰堆、渣土堆等各类堆物扬尘(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商务委、区市容园林委、各镇人民政府)。

6.全面治理渣土运输洒漏(责任单位:区建委、区综合执法局、区公路局、区市容园林委、各镇人民政府)。

7.实行道路水洗机扫全覆盖(责任单位:区市容园林委、区公路局、各镇人民政府)。

二、加大燃煤污染治理力度

1.加快推进燃煤供热锅炉改燃并网进程(责任单位:区建委、各镇人民政府)。

2.加快推进工业燃煤设施“煤改燃”、“煤改电”和煤炭清洁化利用进程(责任单位:区工业经委、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加快推进城市散煤治理进程(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责任单位:区建委、区工业经委、区农经委、区商务委、区环保局、各镇人民政府)。

4.集中整治露天烧烤,焚烧垃圾、秸秆和燃放鞭炮污染(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三、加大重点工业行业污染综合治理力度

1.以钢铁、化工、喷涂等行业为重点,下大力量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烟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通过技术改造、关停淘汰、开征排污费等途径采取倒逼机制,促进企业增强治污的自觉性(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

2.强化夏季臭氧防治工作(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综合执法局、交警津南支队、区建委、区公路局、区房管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

四、加大机动车污染控制力度

1.确保6月底前淘汰所有黄标车(牵头责任单位:交警津南支队;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2.强化交通疏导,减少尾气排放污染(责任单位:交警津南支队、各镇人民政府)。

五、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

1.深化清水河道行动(牵头责任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建委、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

2.治理工业废水,杜绝超标排放(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治理农村坑塘,全面提升水质标准(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各镇人民政府)。

4.治理生活污水,建设污水处理厂。铺设管网,中水利用,实现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杜绝超标排放,全面提升水质标准(责任单位:区建委、区环保局、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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