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指导工作

02.08.2018  03:32

          2018年,市法制办积极与区政府、市政府部门法制机构加强沟通协作,通过会议、电话交流等方式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指导工作。

结合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市法制办认真听取相关单位在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结合《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25号)作出解答。并从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和依法行政考核要求的角度,强调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的相关要求,集中解答了相关单位对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困惑,就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内部法律审核,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规范性文件长效清理机制等工作展开了交流,有利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