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办高效完成“三项制度”试点总结工作

03.01.2018  08:53

 

 

 

201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天津市被确定为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试点地方。接到这一任务之后,市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实施,稳步开展工作。经过全市上下一年的努力,试点工作取得很大成效。

  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报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总结的函》(国法函〔2017〕240号)要求,市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力量,克服年底工作紧张、人手不足等困难,加班加点,高效完成编写《天津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印制《天津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制度汇编》和对试点工作效果进行社会评议三项工作,按时将总结材料报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市政府法制办圆满完成2017年法治天津建设工作任务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法制办
三项制度信息--郭明山约稿
  天津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