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法建办推动建立以案释法制度

16.12.2016  18:05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推动全区以案释法活动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近日,东丽区法建办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通知》。

  通知阐释了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重要意义,明确了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三大主要任务,即加强典型案例筛选发布、加强以案释法宣传讲解、加强以案释法媒体传播。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通知精神,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法院、检察院、法制办、司法局分别制定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通过建立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把执法与普法、管理与普法紧密结合,使普法宣传更直观、更形象、更生动,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影响力和感染力,让普法对象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有效增强全民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