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法院三项举措着力提升执行工作整体水平

01.04.2016  12:34

    2015年以来,东丽法院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积极创新执行举措,不断完善执行工作各环节管理标准,努力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效率,取得显著成效。全年共执结案件3541件,执结率71.92%,同比增长6%,执结到位标的额20.78亿,执结标的到位率93.15%,执结率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一、创新方式举措,提高执行工作质效 

    一是明确责任提效率。制作执行接待室值班表及接待情况登记本,每个工作日上午,由承办法官接待当事人,对执行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并在局内公开。严格规范法官出差、休假及离退期间的案件交接。要求承办法官在出差、休假时明确自己案件的联系人;对于已经调离执行庭、已退休法官承办的案件,及时指定其他承办法官办理。 

    二是“台账”建设保质量。建立“执行信息台账”,对涉及的线索、举措、有关问题解决方法等及时登记,设立专门工作人员和专项电话,并随案告知当事人。工作人员及时将申请执行人主动发现、申请提供以及通过执行联动网络获得的信息做好分类整理,并将相关情况转交承办法官,提高执行精准率。承办法官将每个执行案件的详细情况记录在案,对暂时未能执结的案件向申请人通报案件执行中所采取的措施,以及未能执结的原因和下一步将采取的执行措施,同时一并记录。定期召开执行局专门会议,研究3个月以上未结案件的执行方案,并将会议结果列入台账。2015年,执行庭召开案件研究会议20次,在将2014年的旧存案件全部解决的同时,各执行法官新收案件的实际执结率、标的到位率等指标都有大幅提高。 

    三是多管齐下促履行。对辖区内重大疑难、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实行执行局领导分片包案,院领导督办等方式,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协调和解。对有执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通过采取查封、冻结、扣押财产、公开曝光、拘留等措施,对其形成心理压力,促使被执行人在法律威慑力的作用下,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严格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录入,2015年通过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曝光失信被执行人493人次,促使“老赖”履行义务。积极发动相关部门以及民间组织的力量,共同配合法院对被执行人进行思想教育,确保执行和解顺利进行。 

    二、深化管理意识,拓宽执行监督管理思路 

    一是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 邀请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参加会议,协助法院解决各类执行难题。按照区委政法委要求,将区各有关部门协助执行情况,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由法院逐一打分后,统一汇总到区委政法委综合治理小组办公室。建立内部局庭联动机制,加强各部门间协同配合,形成执行合力,在全院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开展“拉网式”执行,全力解决“钉子案”“骨头案”,有效克服各种执行难题,实现了执行工作收结案的良性循环。 

    二是加大执行督办力度。设立执行局庭长信访接待日,2015年,共接访48次,解决案件80件,做到有访必接,诚心接待。对于信访督办案件,严格落实“定承办人、定督办人、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执行目标,包案结事了”的“五定一包”工作责任制。明确案件承办人即责任人,并要求承办人积极与当事人交流,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协助其申请司法救助,解决困难。由审管办指定督办专员,负责做好信访督办案件登记,随时关注案件执行情况,并定期督促承办人将案件执行情况向执行局领导汇报。 

    三是强化执行工作考评。以案件质量考评体系为依托,每年对执行干警的各项执行质效指标进行全面考核。积极开展执行能手评比活动,切实发挥评比活动对执行工作能力水平的激励和促进作用,不断提高执行工作质量效率。 

    四是规范执行款物管理。出台《涉案财物管理标准》《保管款管理规定》等制度,对执行款进行专项专人管理,建立涉案款物专项台账,严把款物的“入、管、出”三关,涉案财物管理部门与执行局定期做好对账工作,对执行款物的入、出,定期公示公开,做到情况透明、清晰,杜绝非正常流动情况出现。近年来,东丽法院执行人员违纪违法始终保持“零”记录。 

    三、强化信息公开,实现机制透明运行 

    一是全方位常态化公开。强化内部公开,将每起案件的收结案日期、采取强制措施情况、执结标的额等信息全部输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执行案件全程、实时、动态化管理。加强外部公开,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审判秘密等法律禁止公开的信息外,做到向当事人和社会全面公开,即执行立案公开、执行人员公开、财产查控公开、财产处置公开、执行文书公开、执行听证公开和执行结案公开等。 

    二是加强诉服中心与法院官网建设。依托诉服中心建设,积极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低成本的诉讼服务,使执行工作更加集中、高效。充分利用人民法院官网,设立案件查询服务平台,案件当事人可根据身份证号码或查询号码对执行案件信息进行网上查询,充分了解案件执行进展情况、执行款到位情况等信息,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 

    三是强化执行信息互动。一方面实行“法官提醒”制度,主动告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提醒其执行风险和应予注意的事项。将执行过程中财产调查情况、强制措施采取情况及执行效果及时告知当事人,并向当事人说明下一步执行计划。另一方面当事人随时向法官提供线索,对一些被执行人确有困难且久执未结的案件,通知申请人全程参与,见证执行过程,使其了解执行困难,理解法院工作,充分增强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程度。 

安徽合肥蜀山区组建社区消防志愿服务队
天津消防网讯 “我志愿成为一名消防志愿者,帮助他人,消防网
新疆克拉玛依市消防员招录宣传工作落到实处见实效
天津消防网讯 新疆克拉玛依市消防支队积极借助媒体力消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