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京两地联合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31.10.2016  11:01

    日前,北京市旅游委对北京中港联合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14年9月份至2014年12月份,北京中港联合旅行社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以收取游客高额“出境押金”为由,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对北京中港联合旅行社有限公司处以责令停业整顿六个月,并处二十八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程,处以二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人员张雄,处以二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