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的实践与思考

03.06.2016  00:07

  天津市津南区司法局课题组

  法治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三十年的普法实践证明,法治宣传教育对于普及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增强全社会依法办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七五”普法规划明确提出要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在这样一个前提和背景下,理清当前工作现状,找准存在的问题,探索工作创新发展的新途径,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成为我们司法行政工作者面对的首要问题。

  一、津南区法治宣传教育的开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完善机制,构建法治宣传教育良好工作格局。一是健全领导机制。区、镇两级党委政府、各成员单位均建立健全了普法领导机构,使全区普法教育工作建立上下贯通的组织网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区“十二五”规划和绩效考核,区人大、政协多次对全区普治工作进行督查,做到法治宣传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了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普法志愿者三支普法骨干队伍,推进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五年来,共举办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治讲座20余次,领导干部考试3次,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有了进一步提高。二是实现青少年普法教育形式多样化。构筑具有津南特色的青少年“七个一”法治教育模式,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体系。三是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230余次,面向基层举办法治讲座200余场,放映法治电影52场,举办法治文艺演出65场次,在全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创新思路,着眼特色,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上新台阶。构筑“七个一”普法宣传模式,使全区的法治宣传做到电台有声音、电视有人影、报纸有文字、屏幕有图像、网络有内容,充分发挥媒体优势,扩大普法影响。深入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多幅作品在全国法治作品征集活动中获奖。结合本区实际编印普法教材。先后编写了《津南区领导干部法律政策参考读本》、《公民实用法律政策知识读本》、《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社区居民法律常识100问》等法律知识手册,并印制10万余份向群众免费发放。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上重视不够。少数单位和部门对普法工作不够重视,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法治宣传可有可无、可抓可不抓,普法工作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内容上定位不准。法治宣传在实践中,往往重视具体条文的宣传、轻视法治观念的传播与渗透;重视义务条文、轻视权利条文;重视实体法、轻视程序法。结果导致广大群众虽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却未形成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和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的意识和理念,宣传教育工作的效果也因之大打折扣。

  (三)方式上创新不足。随着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广大群众获得法律知识、法律资讯的渠道和途径也呈现多元发展的态势。但目前普法传播手段并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也影响了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的发挥。

  (四)运作上效率不高。从全区各部门、单位来看,虽然大部分确定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但专门从事法治宣传教育的却不多。个别单位对“谁执法谁普法”的认识还不到位,结合各自实际开展生动活泼、通俗易懂、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还不够,缺乏应有的广度和深度。

  (五)保障上机制不全。在普法工作中,横向联动、考核评估等机制的运行尚不完善,大大影响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对策与建议

  (一)健全“三项机制”,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系统性。一是健全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体系,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建立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变普法软指标为硬任务,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健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机制。发挥好普法机构的牵头协调职能,加强与组织、宣传、教育、流动人口管理等普法责任制部门的联系,共同研究推进法治教育的任务措施,达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权责明确、任务落实”的工作目标,形成强大合力,构成“条块结合、纵横相融”的大普法格局。三是健全法律需求研判反馈机制。通过调研、考察、问卷等多种形式及时掌握社会不同阶层的法律需求,建立社会群众反应法律需求、表达利益诉求的制度化渠道,构建“需求→研判→反馈”的宣传机制,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从而增强普法效果。

  (二)强化“三个理念”,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一是要弘扬法治精神。在重视法律知识传授的同时,加强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的培育,促进法治观念在全社会深入人心,为落实依法治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要强化服务理念。法治宣传教育要把访民情、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贯穿到全过程,充分了解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依托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便捷、高效、均等的法律服务感化群众、教育群众,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三是要坚持脚踏实地。要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谋划和组织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把法律知识运用到经济建设、维护稳定、社会治理等中心工作中。

  (三)构建“三个阵地”,追求法治宣传教育的高效化。一是构建新闻媒体宣传主阵地。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办好各类专栏、专刊和专题法治节目,积极打造普法媒体品牌。二是构建网络宣传新阵地。将“互联网+”融入法治宣传工作,开发娱乐性、参与性强的普法动漫、视频点播、电子杂志、电子游戏等,扩大宣传的辐射面和知晓率。三是构建社会普法固态阵地。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因地制宜建设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法治宣传阵地,充分利用电影院、图书馆、户外电子显示屏等传播媒介的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宣传,使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四)促进“三个结合”,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的常态化。一是促进法治宣传教育与群众生活相结合。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月、“4·15”国家安全日等重点宣传时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外,注重以法律宣传咨询进社区、法治文艺演出进村居、法治文化作品展览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使法治宣传常态化,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二是促进法治宣传与文化建设相结合。鼓励引导各类文化团体和艺术工作者深入基层,创作演出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作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为美丽津南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促进法治宣传与维护社会稳定实践相结合。将法治宣传教育与人民调解、专项治理、化解矛盾纠纷和解决信访案件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打牢预防、化解矛盾的法治基础,力争“处理一件纠纷,上好一堂法治课,教育一片群众,稳定一方民心”,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预防作用。

  课题组负责人:田桂琴 天津市津南区司法局副局长       课题组成员:   王 艳 天津市津南区司法局政研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