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统计局“四措施”积极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08.11.2016  19:31

                             

为贯彻落实法治津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津南区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津南法建办联发【2016】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津南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工作建设和加强津南统计公职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津南区统计局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这一中心工作,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结合“七五普法”和津南统计工作实际,精心部署,“四措施”积极开展津南统计公职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

一是领导带头,明确职责分工。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对应科室具体实施;把《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年度学习计划,并利用召开局务办公会、全体职工大会等时机领导带头说法学法。

二是自学为主,明确学法内容。以自学为主,加强以科室为学习小组之间的交流体会,与会议集中学习结合起来,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机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与统计工作密切相关和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法律法规。

三是创新形式,注重学考结合。依托“天津津南统计信息网”设立法制专栏,确定专人负责,及时上传、更新与统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搭建和完善网络学法平台;组织在编在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员参加每年的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

四是规范执法,严格依法履职。坚持依法行政,严明天津市统计执法检查纪律,严格执行执法程序,依法检查,做到廉洁执法、公正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