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出台《关于支持天津建设海洋强市的若干意见》

05.03.2015  13:42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开发利用保护海洋成为世界的潮流。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高度重视海洋强国建设,早在2003年国务院印发的《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逐步把我国建设成为海洋强国”。2012年党的十八大作出了“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在2013年中央政治局第8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海洋强国做出了重要的阐述。

  建设海洋强国是涉海各部门和沿海省区市的使命与责任。2013年经国务院批准,我市成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在国家批复的《天津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区规划》中率先提出了“建成海洋强市”的发展目标。去年4月,春兰书记主持召开市委推进海洋经济发展专题会议,强调“抓住国家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区机遇,加快建设海洋强市”。

  国家海洋局领导去年来我市调研,认为我市具备率先建成海洋强市的基础和条件,对我市提出了“要落实海洋强国战略,加快建设海洋强市”的指导性意见。我市认真落实国家海洋局要求,并积极争取国家海洋局的指导与支持。经与国家海洋局进行了多轮沟通,应市政府请求,今年二月国家海洋局经局长办公会研究,为推动天津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区规划顺利实施,加快建设海洋强市,为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提供示范,印发了《关于支持天津建设海洋强市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涵盖了天津海洋事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具有多个突出的亮点:

  一是指导我市率先建设海洋强市。海洋强市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十八大以来,沿海各省市都积极开展建设海洋强省强市相关工作。国家海洋局选择天津作为第一个给予重点支持,《意见》提出要在指导研究海洋强市指标体系,制订海洋强市行动计划等多个方面开展创新性探索,不同寻常,对我市开展率先建设海洋强市工作意义重大。

  二是加大对国家海洋博物馆支持力度。国家海洋博物馆是我国首座国家级、综合性、公益性的海洋博物馆。国家海洋局高度重视博物馆建设工作,《意见》进一步加大对国家海洋博物馆建设和运行的政策支持,以及建成后日常运行帮助和指导。把国家海洋博物馆建成全国海洋意识教育基地,并将全国性海洋文化、教育、科普活动优先安排在国家海洋博物馆举行。此举凸显了我市在全国海洋事业发展中的地位。

  三是支持打造国内外知名的海洋工程装备展会品牌。我市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走在全国前列,形成产业聚集集群发展的态势。为引领全国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国家海洋局支持我市今年起举办中国(天津)国际海工装备交易博览会。在临港经济区建设10万平方米专业展馆,配套10-20万平方米的室外场地,专门用于博览会大型装备展览。同时,建立海洋技术成果交易平台,并从事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打造成为永不落幕的交易博览会,为全国海洋工程装备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加快“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平台。

  四是加大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支持力度。2014年,国家财政部、国家海洋局批准我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47个,总投资56.79亿元,中央拨付启动专项资金7845万元。《意见》提出要建立支持天津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工作长效机制,加大中央补助资金的支持力度,培育壮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

  五是坚持海洋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国家海洋局坚持“五个用海”,集约节约利用海域和岸线资源,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意见》提出在支持我市重大用海项目和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审批,在年度围填海指标上予以倾斜,帮助解决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的审批的同时,支持天津开展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区域示范,对相关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促进陆海统筹,区域联动总量控制机制建设。支持天津海洋类保护区的生态修复、恢复工作和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建设。

  六是支持渤海监测监视管理基地建设。在国家海洋局的全力支持下,2014年渤海基地一期工程顺利完工,正在提升完善功能。《意见》提出继续支持基地建设,引导更多的国际、国家和区域性的重大海洋项目落位基地,完善功能作用,使其成为我国海洋事业发展的新载体。

  七是国家海洋局要求驻津单位全力参与海洋强市建设。《意见》中提出国家海洋局驻津单位发挥技术支撑优势,服务天津海洋强市建设。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协助天津编制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选划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研究所加快规划建设国家级的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创新及产业化基地。国家海洋技术中心与天津联合建设国家级海洋科技成果定型和评价服务平台、全国海洋水质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装备海上测试平台和海域无人机遥感监测基地。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在津开展亚太区域海洋仪器检测评价中心建设,将天津作为海洋强市建设评价试点城市。上述内容将极大的推动天津海洋经济和事业发展。

  作为国务院管理全国海洋事务工作机构的国家海洋局,一直关注支持天津海洋事业的发展,《意见》的印发将极大地促进我市海洋强市建设,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天津自贸区、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等国家战略的实施。目前,市海洋局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会同市有关部门、区县政府、涉海单位认真做好《意见》的贯彻实施,加快建设海洋强市,为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提供示范。

  一是明确分工。海洋强市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市的参与。起草落实《意见》的任务分工方案,加快推进《意见》的实施。逐条落实责任单位,明确责任目标,加强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对接。近期市政府与国家海洋局,就天津海洋强市建设重大问题进行交流,共商《意见》的具体落实工作。

  三是深入研究。组织开展海洋强市战略研究,为海洋强市建设明确方向。在国家海洋局指导下,深化海洋强市指标体系研究,指导海洋强市建设。

  四是制订计划。组织编制我市建设海洋强市的行动计划,市政府审定后印发市各有关单位执行,举全市之力共同推动海洋强市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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