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海洋局开展法律顾问遴选聘任工作

13.03.2017  14:01


  按照《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根据《天津市海洋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天津市海洋局天津市海洋局法律顾问遴选聘任规则》的有关规定,市海洋局于近期开展了法律顾问的遴选聘任工作并进行了网上公示。

  此次遴选聘任工作坚持以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既考虑到被聘人员在业界的较高的知名度、影响力以及个人良好的职业操守,同时,还综合考虑到相应行政法、环境资源法、民商法、经济法等专业特长或工作经历,并考虑年龄结构、专家学者与执业律师的行业比例等因素。在天津政府法制智库人员中,经初选和面谈,市海洋局法律顾问遴选聘任工作组研究确定了拟聘任人员名单,并进行了为期七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单位和个人对拟聘任人选提出反对意见。

  下一步,市海洋局将按照规定程序为局法律顾问发放聘书并举行签约仪式,尽快与拟聘任人员签订《兼职法律顾问合同》,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贯彻落实到位,提升依法决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