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督察组向天津市反馈督察意见

07.07.2018  10:21

  2017年11月21日至12月20日,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一组对天津市开展了围填海专项督察工作。经国务院批准,昨天下午,督察组向天津市政府反馈督察意见。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库热西·买合苏提通报督察意见,督察组第一组组长、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石青峰出席。市委书记李鸿忠与督察组一行座谈。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国清出席反馈会。

  督察认为,天津市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以“三个着力”为重要遵循,大力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贯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体现到全市重大发展战略和总体工作部署中。

  督察指出,近年来天津市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围填海管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之间的矛盾不断加剧。一是严管严控围填海政策法规规划落实不到位。地方性法规与国家相关法规文件要求不符;相关规划区划填海规模严重超出渤海资源环境承载力;自然岸线保有率低,岸线保护格局不合理;盲目填海造地,空置现象严重。二是围填海项目审批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化整为零分散审批问题突出;违反国家用海批复和海洋功能区划,擅自改变围填海用途和方式;行政执法不作为。三是未批先填问题突出。政府主导大规模违法填海造地;违法圈占海域现象突出。四是近岸海域陆源污染严重。

  督察要求,天津市各级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提升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彻底扭转重开发轻保护的惯性思维。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责任追究。认真落实最严格的围填海管控措施,切实推进有关问题整改到位。天津市政府应根据《海洋督察方案》要求,结合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至自然资源部,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及时通过中央和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李鸿忠代表市委、市政府对督察组来津反馈意见作了表态。他表示,国家海洋督察组对我市开展围填海专项督察,把脉问诊、切中要害,指出了我市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围填海管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整改要求。我们认账领账,全盘照收,坚决抓好整改落实。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对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从讲政治、践行“四个意识”的高度,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承担起市委、市政府的政治责任和工作责任,针对督察组指出的各类问题,从严从实逐一明确整改方案。要以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保证整改落实到位,敢于动真碰硬,严肃追责问责。要以此次海洋督察整改为契机,在自然资源部等部委的指导下,完善长效机制,严格岸线开发管控,科学利用海洋资源,有效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为海洋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张国清说,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客观中肯、实事求是,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他指出,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狠抓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加快建设海洋强市。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好、落实好、执行好。要狠抓责任落实,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台账和问题清单,实行挂牌督办、专案盯办,做到不查清问题不放过、不落实责任不放过、不整改到位不放过。要举一反三、不断巩固督察成果,加快推进海洋绿色发展,大力实施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全面提升天津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一组有关成员出席会议;市领导李毅、金湘军和市政府秘书长孟庆松参加上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