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名下有13套房竟无财产可执行 涉嫌转移财产

21.11.2015  11:22

   天津北方网讯: 虽然“老赖”康某名下有13套房产,其掌控的公司名下还有21套房产,但却没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过程中发现,康某有转移财产的嫌疑。市二中院认为,被执行人康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近日将康某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昨天了解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塘沽分局已对此案立案侦查。这是市二中院近年来以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中首次被立案侦查的案件。

  2014年11月,市二中院受理天津某投资咨询公司诉康某其三家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结案。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原被告双方经调解,被告应给付原告1800余万元,但至申请之日,被告方一分钱都没给。市二中院执行庭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康某名下有13套房产、其实际控制的物流公司(本案被告)名下有9套房产、其实际控制的一家汽车贸易公司(也是本案被告)名下有12套房产。法院对上述房产进行了查封,但调查发现,上述房产分别在本市三家银行做了足额贷款抵押,无余额可供给执行。本案被告中的三家公司全部为康某实质控制,但是通过查询,执法法官发现,其中两家公司与康某均在本市多家银行开有存款账户,虽然每个账户上的余额都非常少,但资金往来很频繁,其中一家物流公司在本案诉讼期间及调解书生效后业务往来汇款金额高达1300余万元,其中转出金额收款方为被执行人之子康某某,并且被执行人康某不能说明上述款项转入康某某名下的理由。

  今年3月24日,市二中院将康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最高法院官网上予以公布。此举仍然没有使康某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近日,市二中院将康某一案移送公安机关。如果事实被认定,康某或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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