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03.12.2019  09:02

  昨天上午,市委书记李鸿忠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措施。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国清,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春华,市政协主席盛茂林,市委副书记阴和俊出席。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原则和首要任务,将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作为重中之重,突出精准问责,强化问责工作科学性和严肃性,为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

  会议强调,要紧密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学习培训,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熟知掌握新修订的《条例》各项内容,增强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一是把政治责任、政治监督作为首要,聚焦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天津不折不扣执行到位。二是坚持“有责必负,失责必问”。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强化政治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对于失职失责决不姑息、决不放任,管到位、严到份,坚决防止制度空转、责任空挂,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到位。三是坚持依规依纪问责。全面准确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坚决防止问责不到位、程序不规范、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切实提升问责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四是坚持政治效果、法纪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督促被问责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汲取教训,明确整改措施,推动以案促改。体现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让领导干部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下工作,充分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五是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专责。敢于问责、善于问责,以勇于担当、较真碰硬的精神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