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游乐场私接电线窃电2.5万余元 偷电男子获刑

05.12.2015  11:56

【专题】天津警方报道

   天津北方网讯: 本市一男子办游乐场,为省电费竟私接公共线路,终被抓领刑。

  张某自2010年起,在本市河东区某小区广场上经营儿童游乐场。为节省成本,张某私自从小区一变电箱内的电力公共线路接线,供其经营和生活用电。经群众举报,民警于今年4月将张某抓获。天津市电能表计量鉴定站评估显示,张某窃电金额达2.5万余元。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张某提起公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主动退赔了涉案赃款。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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