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参团旅行社收取会费 合同终止会费是否该退

16.08.2016  23:06

    基本案情:游客张某与家属一行二人报名参加韩国游,该团价格较为优惠,但在报名过程中得知,此团为该旅行社会员定制线路,报名必须先交纳200元/人入会费方可报名,今后旅行社还会定期推出特价团来服务会员,张某交纳会费后报名参团,后张某因身体原因在出行前一个月向旅行社提出退团申请,旅行社表示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团款全额退回,但拒绝为张某退还200元/人入会费。张某对此不满,在与旅行社沟通无果后向旅游质监部门投诉,要求旅行社退还入会费用。
    旅行社辩称:该团价格优惠,品质高利润低是为信赖该旅行社的会员定制,对于在旅游合同当中明确注明的团款一项已经为游客退回,双方对此并无争议,而加入会员才有资格报名该团,而张某提出的退回会费要求与退回团费一事无关,旅行社在该事件中并不存在违约内容,故不能退还入会费。
    案件分析:越来越多的旅行社为了吸引游客眼球并长期拥有一定的游客群体,推出会员专享线路,游客报名时会发现,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入会费,游客考虑到确实优惠而参团心切,加入会员时并未考虑到因自身原因退团而造成的经济纠纷责任,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又忽视了加入会员的相关细则。另一方面旅行社收取的会费也会成为旅行社经营收入的一部分去弥补因线路优惠而减少的利润,也是企业在日益激烈的竞争当中采取的经营手段。双方在旅游合同可以完成的前提下相安无事,一旦游客退团肯定会将入会费作为团款的一部分看待,要求旅行社全额退回,因为客人认为只有参团享受到了优惠加入会员才有意义,而在合同内容中往往对于会员一项未提及故旅行社方面拒绝退费使得双方矛盾激化,最终形成投诉案件,此类案件在近期明显增多,会员产品属于旅行社经营手段,如合法经营不存在恶意欺诈行为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干涉。
    相关提示:
    一、对于加入会员才可以参团的旅游产品,游客应该谨慎选择。会员制产品在旅游业出现较晚,但在其他行业中出现较多,如汽车保养、美容美发等行业在客户预缴费用加入会员后企业停止经营的情况屡见不鲜,出现此种情况后,消费者维权往往存在诸多困难。
    二、游客在报名中应该清醒认识到旅游产品价格趋于透明,所缴纳会费也是旅行社收入的一部分,游客在报名过程中应该正视团费与会费为独立的两项收费,如需要加入会员尽可能了解到会员须知,最好将双方的违约责任落实到书面合同中,同时游客应向旅行社主动找索取发票,以便取证,避免日后争议,对于拒不开具发票的可向税务部门投诉。
    三、旅行社在推出会员专享产品时,除了注重经济利益外更应注重品牌效应,切实推出一些会员专享的服务:比如推出会员专属旅游顾问、向会员赠送旅游纪念品、会员生日礼品或代金券等,并让一次加入即可成为终身会员,让游客切实感受到加入会员的各种福利,而不是简单的享受价格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