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显著

26.02.2019  03:30

  2018年,滨海新区司法局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26件,解答法律咨询4311人次,挽回经济损失424.72万元。

  一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受援人数量。先后在区清欠办、天同贻芳托老所、天津市科技大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妇联建立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方便相关群体咨询法律援助相关事宜。出台了新区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办法,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低收入家庭标准,进一步扩大了援助范围,与2017年相比,受援人数增长14.7%。

  二是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出台了新区法律援助案件工作办法规范,制定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受理、审查、承办等环节的行为规范和服务标准;加大新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咨询的文书档案管理力度,并按照司法部有关标准要求,出台滨海新区刑事、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标准,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三是扎实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推开以来,依托看守所、检察院、人民法院等1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认罪认罚案件法律帮助工作,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区公安局联合出台文件,落实看守所在押人员入所告知制度,加大对女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各个阶段获得女性值班律师的法律帮助力度。此项工作得到区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市司法行政论坛上发言。

  四是注重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全年依托妇女节、助残日、建军节、重阳节、宪法日等节假日,先后集中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8次,并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加强法律援助宣传,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