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工作办公室召开第二次联络员会议

17.01.2017  01:34

 

按照《滨海新区贯彻落实2016年度天津市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津滨发改粮食发﹝2016﹞65号)进度安排,滨海新区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工作办公室于2016年12月30日召开滨海新区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工作办公室第二次联络员会议,进一步推动考核工作的落实。区农委、区财政局、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等9个相关单位参会。会上,各单位就各自承担的考核指标落实情况进行汇报交流,针对存在的个别问题进行讨论。根据目前的工作进展,结合市考核工作办《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天津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查评分工作的通知》,严格要求各单位做到:一是依据评分标准认真开展自评,按时向区考核办提交自评报告;二是积极与市级考评部门沟通,准确收集佐证材料;三是规范文件资料,做到正式文件符合规定要求,标签、目录清单保证清晰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