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高速查灭火器 不带扣6分” 天津交管辟谣

03.07.2015  15:37

   天津北方网讯: 近日,很多市民收到“高速查灭火器,不带扣6分”的信息。昨日18:30,天津交警官方微博公开辟谣,除了中型及以上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强制要求配备灭火器,其他车辆没有要求。

  市民沈先生昨天致电本报热线,表示他和一些朋友这两天都收到短信或者微信、微博信息,称通过高速公路将检查私家车有无灭火器,没有灭火器将被扣6分并处200元的罚款。“以前没听说必须要有灭火器啊,这要是真的,还得赶紧买一个。”沈先生说。针对这一现象,天津交警官方微博昨日18:30发布“微博辟谣”,微博显示“包括驾驶人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个,用于载运乘客的属于客车范围。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第六章‘检验要求’中关于灭火器的检验要求为:‘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配备的灭火器应在使用有效期内’。即中型及以上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强制要求配备灭火器,其他车辆没有要求。”微博表示大部分私家车座位数都不超过9个,所以网传“高速查灭火器不带扣6分”信息不实。

  同时天津交警官方微博提示驾驶人,夏季是机动车自燃高发期,配备小型灭火器还是有必要的。

市检察院通报未检工作情况:受案人数逐年下降
   天津北方网讯: 今年是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北方网
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校园暴力案 聚众斗殴近半
   天津北方网讯: 记者上午从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