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率先实现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

18.09.2015  11:49

  日前,区民政局与区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在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要求各街道社区社会组织服务联合会在街道司法所具体指导与配合下,在联合会内自行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河西区成为我市16个区县中,率先实现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的行政区域。全区13个街道社区社会组织服务联合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建立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据统计,13个街道社调委共有人民调解委员85人,其中司法所人员14人,社区社会组织服务联合会36人,其他成员35人。

  河西区全面建立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天津市社会组织人民调解(暂行)办法》为法律依据,将有效化解社区社会组织内各类矛盾纠纷,进一步推动河西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和规范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中的作用,为维护河西区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