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建管司司长孙继昌率队来我局调研“河长制”管理工作

27.12.2014  22:36

局领导陪同实地考察海河市区段河道管理情况

 

  4月4日,水利部建管司司长孙继昌来我局调研“河长制”管理工作,实地察看了建国道泵站、海河北安桥至金汤桥段和津河等多条河道管理和水系联通循环情况,并就加强河道管护工作进行了座谈。局长朱芳清,副局长陈振飞、李文运出席,工管处、水保处等单位负责同志陪同现场考察。

  孙继昌指出,河湖管理是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天津市自实行“河长制”管理以来,各项工作成绩显著,许多先进经验和优秀做法值得向全国推广。一是市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统筹联动、协调配合,形成了强大合力,有效推动了“河长制”管理这项系统工程。二是顶层设计建设完备,出台了相关考核细则、管理办法并引入了良性社会监督机制。三是平台效益突出,以“河长制”为平台,突出“河长”的管理责任,有效发挥了行政领导作为“河长”的职能优势。四是机制体系健全,河道管理由政府主导,水务部门牵头,多部门协调配合,制定了一系列考核、督导检查和奖惩措施,并与市场管理机制紧密结合,有效推进了管理工作的实施。五是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心、管理保护河道的良好氛围。

  孙继昌强调,目前,全国河流湖泊受到不同程度破坏,大量河道土地被占用,城市水域和河道被侵蚀。各省市水利部门应切实加强河湖管理,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积极开展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和水域岸线管理,提高河道治理能力和健全完善治理体系建设,确保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退、环境不恶化。天津市水务局要再接再厉,继续全面做好“河长制”管理工作。一是要传递好压力,遵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河道管理落实到区县、乡镇,不断加强政府领导,注重源头治理、狠抓源头防控,形成一级抓一级的管理体系,切实发挥好“河长”作用。二是要强化考核监督,定期向全社会通报考核情况,督促“河长”和相关责任部门落实责任,建立完善的组织协调机构,主动向市领导汇报工作进展。三是要充分利用社会监督作用,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公示、公告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河道管理情况。同时,大力推进河湖管理改革,充分利用政府购买服务,持续加强河道日常巡视巡查,不断提升河道水环境保洁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