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全力推动五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县委扩大会议精神

18.10.2016  23:37

10月8日,县委扩大会议后,蓟县环保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局干部职工大会,层层传达鸿忠书记和洪海县长讲话精神。根据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总体发展思路,结合本局实际,以扎实推进环境质量根本好转为目标,在水、气、生态、监管等具体环境工作中积极开拓新思路、实行新举措,为看好“大水缸”,保护好“后花园”,保护好绿水青山发挥本部门职能作用。近期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强力推进污染防治工作。深入落实“大气十条”、“水十条”和天津水污染防治条例,强化大气、水污染治理。在清洁空气方面:深入落实清新空气行动年度计划,深化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扎实做好燃煤禁燃区和锅炉改燃并网工作,推广普及清洁燃煤,严格控制扬尘、烟尘、粉尘污染,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对完成脱硫、脱硝治理的电力企业加强监管,确保达标排放;精细化管控“五个一”要求,对各类施工工地、道路扬尘、马路餐桌、露天烧烤、秸秆焚烧等工作实施常态化管理;抓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加快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定期公布镇乡环境空气质量月报,督促加强镇乡污染防治力度,逐步实现污染防治责任。在清水行动方面:推进废水排放企业的整治工作;强化污水处理厂监管力度,提高治污效率,保障稳定达标;配合相关部门深化城镇生活污水综合整治,公布水质情况,做好水系联通项目和相关河道水环境整治工作;加强渗坑、废水直排企业的监管力度,努力实现水体质量明显改善。

(二)加快推进生态创建步伐。继续开展京津冀生态保护、美丽天津生态保护修复计划,全面开展大兴峪矿区等矿区修复工作;严格落实生态红线管控制度,确保守得住、管得好;落入落实好“土十条”,深入开展畜禽禁养区工作,抓好专项资金项目建设,解决农村地区污水、垃圾、畜禽养殖等主要污染问题;进一步强化固废污染防治力度,加强垃圾处理厂等相关设施的监管,不断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等措施,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垃圾发电厂稳定达标运行。

(三)推动于桥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督促良好湖泊和滦河流域水源保护工程项目,扎实推进于桥水库水源保护工作,督促各保护工程项目责任单位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建设进度;加强于桥水库、引滦输水沿线的巡查检查工作,确保引滦输水安全;做好于桥水库水质监测工作,积累数据,为于桥水库保护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研究治理蓝藻问题。

(四)进一步抓实污染减排工作。切实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压减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项目,积极引导、扶持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资源节约型项目加快发展,安排减排工程,建立减排台账,督促减排责任单位按期实施,确保减排指标如期完成;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于桥水库北岸污水管网和重点企业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加强各类大气污染企业的监管,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转,进一步发挥减排效益。

(五)提升环监测境监管能力。继续开展环保大检查活动,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多角度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继续强化与公安、检察、司法机关衔接配合,用足用好按日计罚、查封、限产停产、公开曝光等强制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推动危废化学品处置能力建设,防范重金属和危废化学品风险。进一步完善机动车污染管控机制,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力度;维护好镇乡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和机动车尾气监测系统,充分发挥监测系统的作用,不断提升大气环境监管理能力;继续推进重点排污企业在线监控建设,加强企业排污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管理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和程序,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