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召开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宣讲会

22.12.2016  00:07

12月20日上午,区环保局在六楼会议室召开《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宣讲会,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已由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8日修订,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的颁布实施是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有力保障,对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区环保局领导高度重视对新《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迅速组织干部职工对新《条例》的内容进行了传达学习,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了新《条例》修订和实施的重要意义,同时增强了安全生产的意识。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组织干部职工对新《条例》的学习,将新《条例》的内容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