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大力推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

12.02.2015  17:10

为进一步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落实2015年北辰区清新空气行动中规定的各项重点治理任务,区环保局积极推动有关单位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工作。日前,组织2015年清新空气行动重点治理项目的8家单位召开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推动会。

一、学习排放标准,确保治理工作有的放矢

会议组织各企业负责人学习了挥发性有机物有关知识,介绍了VOCs的种类、理化性质、排放源行业、末端控制技术。重点学习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对标准规定的各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气筒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限值、无组织泄漏与逸散污染控制要求、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管理规定和监测要求进行逐条学习、对照分析。

二、制定工作安排,明确项目完成时限

区环保局按照2015年清新空气行动目标任务,对各单位治理工作作出了明确安排。一是现状分析。各企业根据自身的工艺特点,找准治理工艺和点位,并请有资质的单位开展针对性监测,3月底前摸清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现状。二是确定治理方案。根据监测结果开展治理方案的选型论证、治理厂家的筛选考察、工程预算报价、治理合同签订,此项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三是工程施工。签订合同后,加快治理工程施工进度,确保治理设施在9月底前投入运行。四是治理工程验收。治理项目试运行稳定后,及时进行验收监测,合格后填报备案表,10月底前报环保局验收。

三、强化政策支持,减轻治理单位资金负担

对于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市、区财政都出台了相应的资金支持政策。会议介绍了市、区两级的资金支持比例,重点介绍了申请资金支持的条件、要件和程序。区环保局向参会企业发放了《天津市环境保护项目申报系统企业用户入门手册》,指导企业进行项目网上申报。

区环保局要求各企业要高度认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抓紧治理工作的落实,按时间进度完成治理工作,确保2015年清新空气行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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