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实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半年来初见成效

01.07.2015  20:39
  为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鼓励和保护公民的环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今年1月,市环保局发布实施《天津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对于市民举报的证据或线索,属于事先未被环保部门掌握且经查证属实的,将分别给予2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奖励。半年来,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提供相关线索,协助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上半年,共有47件举报经查证有效,属于奖励举报,目前已兑现或正在兑现奖金发放。下一步,环保部门还将结合环保部微信举报平台、天津8890 8890便民服务热线,拓宽公众环境污染举报渠道,提升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监督环境违法行为的便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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