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环保局开展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检查工作

04.09.2017  15:0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及《天津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强化水污染防治、缓解水资源紧张、恢复水生态健康、严控水环境风险,为建设“美丽学府、幸福南开”提供水环境保障,区环保局自8月28日开始,对南开区重点排污单位的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开展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共涉及重点排污单位11家,区环保局环境执法和环境监测人员联合天津同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技术人员,一同对该11家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检查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是否正常运行、二是对其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在区环保局联网平台传输数据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进行比对分析。

目前,区环保局已完成对11家重点排污单位的现场检查工作,后期将根据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和污水监测数据的比对结果,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单位进行立案处罚,并将严格要求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