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环保局打响2016“查封扣押”第一枪

01.05.2016  10:02

2016年4月28日,区环保局对2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了查封,打响了2016“查封扣押”第一枪。

今年3月,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两家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这两家企业均无环保处理设施,大气污染物直接外排,区环保局立即对这两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企业停止生产,并依法予以罚款。4月,再次到上述两个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两家企业仍在生产,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区环保局依法决定对两个企业产生污染的生产设备实施就地查封。

查封、扣押排污者产生污染的设施、设备是新《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的强制手段,能够及时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减轻甚至消除环境污染,同时,对其设备设施的查封扣押也是对违法行为的一种震慑。下一步,西青环保局还将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进一步联合街镇、公安等多个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开展一系列铁腕治污行动,切实贯彻落实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向污染全面宣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