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市容局深入天津石化公司中沙石化调研服务

06.02.2015  17:39

区环保市容局深入天津石化公司

中沙石化调研服务

 

为服务国有大型企业、解决企业在环保方面存在的问题,2015年1月28日,区环保市容局局长左凤伟带队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简称天津石化)、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简称中沙石化)开展调研服务,区环保市容局副局长张秀启、高文军及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调研服务。

天津石化公司、中沙石化负责人向左凤伟局长一行汇报了企业情况和环保方面所做的工作。天津石化是国家特大型炼油、乙烯、化工、化纤联合企业,原油综合加工能力1250万吨/年,近年来重点开展了二氧化硫、挥发性有机物、污水处理提标等治理项目,并积极实施了国五油品改造和泄漏检测和修复工作。中沙石化设计乙烯产能100万吨/年,近年来完成了装卸栈台、灌区等油气回收治理,开展了泄漏气体监测等工作。

新区环保市容局就当前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新环保法的相关要求及天津石化、中沙石化污染防治现状、存在问题及治理措施建议等与该公司领导进行了通报和深入交流。

目前天津石化公司在环保工作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领导重视程度较高,但基层员工认识和重视程度有待提高;二是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历史遗留问题比较多。煤堆、焦场还没封闭,运输车辆管理不到位,道路撒漏严重,扬尘污染较重。热电废气经常超标,多次被市环保局通报;三是作为大港重点异味治理单位,罐区、栈台等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尚未全面实施,常有异味环境信访;四是作为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清水河道工业治理项目,污水治理工程进展缓慢。

中沙石化在环保问题上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生产过程中、罐车、储罐和装卸栈台存在挥发性有机物泄漏问题,已经列为大港地区异味重点治理企业;二是作为2015年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清水河道工业源治理项目,要求排水通过深度治理达到地表功能区即五类水体标准,需加快工程实施。

区环保市容局指出:新区充分理解天津石化、中沙石化有限公司在环保治理方面存在的困难,并将积极支持公司开展的相关治理工作,为企业做好服务。在新环保法的框架下,环保执法部门与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同时面临着被考核和问责的风险。尤其是滨海新区被纳入京津翼协同发展和大气治理联防联控的重点区域,环保部和市环保局对新区环境治理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并且把新区作为重点地区进行暗访和督查、督办。希望公司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污染防治工作,让群众满意、让政府放心。要求天津石化、中沙石化公司一要加快实施美丽天津.一号工程项目,环境治理上要列出时间表、明确路线图,做到治理要早、治理要实、治理要快、治理要好,确保按期完成清水河道工业源治理任务,按期完成堆场封闭、煤炭清洁化利用改造项目;二要积极开展异味治理工作,继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泄漏与修复,全面实施挥发性油气治理工程,杜绝异味扰民现象发生;三要全面提升公司环保工作水平,加强新环保法培训、切实提高企业环保意识。

左凤伟局长强调:天津石化、中沙石化的贡献有目共睹。第一、要充分肯定成绩。在设备比较陈旧、标准不断翻新、社会存在多样矛盾情况下,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环保,明确提出了超净、近零、无异味排放的目标,并且采取了提升改造一系列治理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改造建议可行,且具有预见性、创新性。第二、问题不可忽视。公司主要污染物单位排放量小,总量大。近几年大气污染时有发生,无组织排放、异味排放、超标排放要解决;水污染治理进度缓慢,市政府确定的治理目标必须要执行,把握好时间结点;危废管理要进一步规范。第三、进一步落实好治理的主体责任。要加快工程治理进度;加强同环保部门沟通,促进治理效果;进一步梳理企业在水、气、渣方面的问题,突出治理重点,搞好总体设计。第四、进一步实施先进、科学、典范的治理方案,力争成为央企的一面旗帜。第五、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好新环保法,特别是按日计罚,上不封顶;行政拘留;查封扣押;追究刑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天津石化、中沙石化负责人表示,区环容局指出的问题非常准确,对企业帮助很大,下一步一定要认真组织落实,加快整改。一要提高认识,特别是法律意识;二要加强管理力度,加强环保体系建设,落实三级管理,源头减少排放;三要加大考核力度,进一步明确作业部、环保管理处室的环保职责;四要加快治理项目进度和资金投入,按照新标准、新要求,在技术选型、方案准备上下功夫,充分论证,倒排工期,加快整改,加快实施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各项治理任务,确保按期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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