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前发现很多问题 富力津门湖竟如此“精装”

20.04.2015  20:41

   天津北方网讯: 老百姓购买精装修房本来图的就是知名房企的品牌信誉和质量,但没想到却引发了烦心事。市民王先生向本报“3.·15热线—消费者直通车”栏目反映,富力津门湖项目交付使用的精装修房存在遗留问题,业主奔波数月,问题至今得不到解决。

  据了解,市民王先生2014年8月购买了富力津门湖项目清溪花园的一套住宅,合同约定2014年12月入住。到期交房时,王先生却发现精装修房存在很多问题:马桶没水箱盖,柜子有的缺抽屉、有的没拉手,墙面和踢脚线有破损处等等多处需要重新修补的地方。王先生一家希望房屋完全修补好后再入住,但至今,王先生的问题依旧没有得到解决。

  记者接到投诉后,于今年4月17日到现场调查,发现房屋问题基本如业主所述,而且客厅和阳台堆积着大量木板、棉絮、油漆桶等杂物。记者到售楼处找到当初卖房给王先生的那位售楼员了解情况,据该售楼员介绍,目前有一批“尾房”都存在这样的问题,销售部门正在给工程部门打报告维修。

  据本市建筑主管部门有关人士介绍,目前管理部门重点治理墙面空鼓开裂、钢筋安装位置、混凝土养护等常见质量问题,都是涉及毛坯房问题,而对于精装修房的瑕疵问题尚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南开大学法学专家陈耀东教授称,目前精装修房还未被列入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范畴,但是对于装修材料不合格以及工程施工未结束就交房等具体问题,可参考《产品质量法》和《合同法》制约开发商。消费者按照《产品质量法》有权买到质量有保障的商品,精装修房内的任何附属品都必须满足质量合格的要求。开发商工程未施工完毕就交房必须有正当理由,否则也违反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关于装饰、设备标准等条款。他同时还建议广大买房人购买精装修房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交房的其他条件,把精装修质量作为交付条件之一,例如将“以样板间装修的标准作为验房时对装修部分检验时的标准”的相应内容约定于合同装修部分的附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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