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城6方面收紧辖区入学政策

09.10.2015  11:46


  本报讯(记者郭熠)记者从昨天下午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随着生态城入驻人口和入学人数的快速增长,生态城将对目前相对宽松的入学政策进行适度调整。其中,2015年5月15日(不含)后购房但2016年报名时不具备入住条件的,即开发商未取得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不受理报名。
  此次调整的原则是与天津市、滨海新区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制度更好地衔接。主要内容包括6方面:首先,2015年5月15日(不含)后购房但2016年报名时不具备入住条件的(即开发商未取得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不受理报名。第二,原业主子女已在生态城就读的,6年内不受理其二手房业主子女入学报名。第三,申请就读初中的,在生态城购房的基础上,按照天津市及滨海新区有关规定,须具有生态城户籍(含蓝印)。第四,申请就读小学的,2015年10月8日(不含)后购房的,须具有生态城户籍(含蓝印)。第五,2015年10月8日(不含)后购房的,转学生(二、三、四、五、六、八、九年级)不确保学位,视学位情况按购房时间顺序排队。第六,非本市户籍学生入学,须按要求在2015年10月到第三社区中心一楼办事大厅完成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登记。
  生态城相关负责人表示,购房人在购房时,应根据自身情况审慎决策。同时,生态城管委会也要求生态城内房地产开发商不得进行误导性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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