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城2016年招生政策调整 涉六方面内容

09.10.2015  12:50

   天津北方网讯: 昨天下午,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2016年小学初中招生政策有关问题。新闻发言人吕凯表示,2015年5月15日(不含)后购房但2016年报名时不具备入住条件的,即开发商未取得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不受理报名。

  “此次发布是为方便购房人提前掌握调整后的有关入学政策要求,具体政策仍将在2016年5月中旬正式发布。”吕凯介绍说,2016年的招生基本原则是:与原有政策保持一定的连续性,调整力度适中;与天津市、滨海新区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制度更好地衔接。适用范围是生态城的小学和初中。

  调整后的招生政策主要有6个方面内容,主要包括:2015年5月15日(不含)后购房但2016年报名时不具备入住条件的(即开发商未取得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不受理报名;原业主子女已在生态城就读的,6年内不受理其二手房业主子女入学报名;申请就读初中的,在生态城购房的基础上,按照天津市及滨海新区有关规定,须具有生态城户籍(含蓝印)。

  此外,申请就读小学的,2015年10月8日(不含)后购房的,须具有生态城户籍(含蓝印);2015年10月8日(不含)后购房的,转学生(二、三、四、五、六、八、九年级)不确保学位,视学位情况按购房时间顺序排队;非本市户籍学生入学,须按要求在2015年10月到第三社区中心一楼办事大厅完成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登记。

  吕凯还特别提醒,购房人在购房时,应根据自身情况审慎决策。同时,生态城管委会也要求生态城内房地产开发商不得进行误导性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