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管好“能人”方能为民造福

27.12.2014  19:04

  《今晚报》11月8日刊发报道,2012年以来,成都先后有6位市属国企掌门人因受贿被查处。作为商界“能人”,他们的“成功”故事各不相同,然而他们的“落马”却如出一辙。在中央巡视组不久前公布的对10个省区市开展常规巡视反馈情况中,“能人腐败”成为了一大焦点。而成都市的情况,正是“能人腐败”的又一典型事例。
  在生活中,相比其他贪腐行为,“能人腐败”往往会赢得一些“同情分”。“某某在当地口碑还不错”、“某某某曾带领企业扭亏为盈”……在一些“能人”落马之后,常会听到这样的议论乃至辩护声,而这正是这些人“能”的体现。试想,如果不是因为真的有能力、有眼界、执行力强,又如何被层层提拔最后担任如此重要的职位呢?同时,“能人腐败”也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很多“能人”在落马之前,都有着不俗的表现,顶着耀眼的光环,成都落马的6位市属国企掌门人正是这样的代表。
  其实,“能人腐败”并非现今独有,在我国各朝各代,很多能力超众、政绩卓越的“能人能吏”都避免不了陷入贪腐的泥潭。如西汉名将李广的堂兄弟李蔡,因政绩斐然担任丞相,但最终由于贪污被揭发而畏罪自杀;再如明代为官较清廉的“救时宰相”张居正,史料记载,张居正死后被抄家,从其家里抄出价值近20万两白银的财物,而他生前所得的俸禄与恩赐不足五万两。
  既然“能人腐败”古已有之,为什么至今仍层出不穷呢?正如专家分析的那样,是“由于权力过于集中”所致,一些有能力的干部在取得显著业绩的同时,也出现了滥用公权力谋取私利的贪腐行为。“能人”确实存在许多值得学习和赞赏之处,也应当将其安排到重要工作岗位,承担重要工作任务。“能人”为民做事是人民之福,但是如果不对其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与限制,一旦他们把能力用在腐败上,就意味着腐败有了“升级版”——手段更智能、形式更隐秘,对社会危害性也越来越强烈。
  如何才能有效解决“能人腐败”的问题呢?目前应重点着力三个方面:一是在用人问题上,必须制定严格的评价和考核机制,尤其是德行方面不能只看表象不看本质,要多听群众意见,尤其认真对待有争议的声音,避免带病提拔的现象发生;二是在制度层面上,必须真正做到制度管人、制度管事,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都必须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按照规范运行;三是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做到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体制内监督和体制外监督、组织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尤其是外部监督,应当成为对“能人”监督的主要手段。
  “能人腐败”是一个新课题、老问题。只有真正地用对、用好“能人”,并且做到有效监管,才能更好地发挥他们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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