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委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的通知

25.10.2016  18:14

各有关单位:

  日前,《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305号)已在科技部网站公开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填报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科技部委托的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预申报书格式请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6年10月21日8:00至11月18日17:00。所申报项目通过首轮评审后,申报单位进一步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技术咨询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6年11月20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自行寄送至承担项目所属重点专项管理的专业机构。预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三、申报咨询

  “新能源汽车”、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 “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 专项:高新技术处  王祯祥  电话:58832817。

  “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 “先进轨道交通”专项:高新技术处  段志刚  电话:58832829。

  “高性能计算”、 “地球观测与导航” 、“云计算和大数据”、 “网络空间安全”专项:高新技术处  谭振东  电话:58326719。

  “重点基础材料技术提升与产业化”、 “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 “材料基因工程关键技术与支撑平台” 专项:高新技术处  岳鑫  电话:58326711。

  “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 专项:社会发展处  杨银厂  电话:58832806、58832977。

  “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条件财务处  包欢新 23302235。

  四、其他具体申报事项请参考科技部网站通知要求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6/201610/t20161013_128183.htm)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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