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重点专项的通知

19.02.2016  12:03

各有关单位:

  日前,《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37号)已在科技部网站公开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具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上填报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预申报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6年2月25日8:00至3月18日17:00。申报项目通过首轮评审后,申报单位进一步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技术咨询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6年3月21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自行寄送承担项目所属重点专项管理的专业机构。预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三、申报咨询

  按照各专项所属领域,“纳米科技”、“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和“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4个重点专项由基础处负责推荐申报;“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现代食品加工及粮食收储运技术与装备”、“畜禽重大疫病防控与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研发”、“林业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术创新”和“智能农机装备”5个重点专项由农村处负责推荐申报。具体联系方式:

  1. 基础处 郭彤 电话:58832857;

  2. 农村处 吴晓 电话:58832826。

  四、其他具体申报事项请参考科技部网站通知要求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www.most.gov.cn/tztg/201602/t20160216_124110.htm)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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