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电子竞价平台第二季度服务费的通知

30.06.2015  18:15


各有关供应商:

根据电子竞价平台2015年第二季度(4月1日至6月12日截止竞价项目)成交情况,请成交供应商于6月20日至30日17:00前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146窗口)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交纳成交服务费。

截至规定时间未交纳服务费的供应商将暂停电子竞价平台报价权限。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6月30日

 

 

 

附件:供应商成交明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