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百万妇女学法律 全民守法创平安

15.06.2015  13:05

  为提升女性法律素质,构建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天津市妇联、市综治办、市司法局共同开展“百万妇女学法律全民守法创平安”主题活动。自3月19日起,本报每周四刊登法律知识,计三个月,同时在天津市妇联官网(http://www.xinddy.com)每月发布一期对应的知识竞答题,每期将有100名答题正确者有机会获得活动纪念品。

  1. 1979年,第34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2.男女平等宪法原则是指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的权利。

  3.劳动就业方面的性别歧视是用人单位不愿录用女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不愿录用怀孕的女性职工。

  4.男女同工同酬具体体现包括工资、带薪休假、职工冬季取暖补贴、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还包括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其他福利待遇等。

  5.《婚姻法》有五项基本原则,分别是: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6.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

  7.离婚后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

  8.《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受教育权。

扫描二维码参与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