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天候监测空气和水环境 污染物均在可控范围内

15.08.2015  23:30

   天津北方网讯: 天津港危险化学品仓库“8·12”瑞海公司爆炸事故发生后,社会各界都十分关心空气和水环境的安全问题,为此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环保专家包景岭。他告诉记者,自8月13日凌晨三点起,环保部门在瑞海物流事故现场周边共布设了17个环境空气监测点位,5个废水监测点位,1个水环境监测点位和1个海水监测点位,持续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测。

  空气环境监测结果

  事故特征大气污染物方面,8月13日13点至14日至24点期间,共现场采集空气样品54个,针对本次事故特点,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包括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三氯甲烷、挥发性有机物、氰化氢、甲醛、氨气、硫化氢和一氧化碳等12项,17个环境监测点位中,4个点位挥发性有机物累计出现4次超标情况,超过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的厂区周界外最高浓度限值1.2至1.62倍之间,控制在超标两倍以内。

  1个点位的二甲苯超标1次,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06倍,其余各点位及其余各项污染物均未出现超标,各点位氰化氢均未检出。

  空气质量常规污染物方面,8月13日13点至14日24点期间,事故区域周边5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第四大街、塘沽营口道、汉北路、河西一经路、滨水东路),环境空气质量整体处于二级良好到三级轻度污染水平。

  废水和水环境监测结果

  废水事故特征污染物方面,8月13日上午,事故区域全部3个入海排水口已全部封闭,杜绝了事故废水对外环境造成影响的可能。

  8月13日12点至14日24点期间,共现场采集各类水样品24个,针对本次事故特点,水环境和废水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包括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硫化物、氰化物、三氯甲烷、苯、甲苯、二甲苯、乙苯和苯乙烯等11项,对照《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5个废水监测点位中,事故区域与污水收集处理排海泵站点位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氰化物超标,化学需氧量已由8月13日13时平均超标8.8倍降至3.7倍,氨氮由5.1倍降到1.9倍,氰化物由平均超标10.9倍降至了2.1倍,集装箱物流中心污水收集池点位硫化物浓度超过标准由超标4.59倍降至达标,其余各点位及其余各项污染物浓度均未出现超标,三氯甲烷及苯系物均未检出。

  水环境质量方面,8月13日12点至14日24点期间,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五类水体标准,事故区域临近的海河断面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超标,分别超过标准1.4倍和1.25倍,与事故相关的特征污染物均未出现超标。对照《海水水质标准》四类标准,事故区域临近的近岸海域水体中,各项污染物均未出现超标。此外,地表水和海水监测点位均未检出三氯甲烷及苯系物。(北方网新媒体记者马宬报道)